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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江济淮工程2021年12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和后进单位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次数:9723

根据《关于实行工程质量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和安全生产表彰与通报等措施的通知》(皖引江传〔2021〕68号),经各建管处评判,结合2021年12月份安全检查情况,现对12月安全生产进步单位通报表扬,对12月安全生产后进单位通报批评,详情如下。

一、通报表扬2021年12月份安全生产进步单位

(一)C002: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施工、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现场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C006-1标: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江苏科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加强对作业人员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到位。

(三)J001-3标: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天津天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船闸闸室主体工程提前浇筑完成,安全生产整体面貌提升。

(四)J006-5标: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安全风险可控,安全生产管理有所进步。

(五)J011-1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湖区疏浚有序开展,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时。

二、通报批评2021年12月份安全生产后进单位

(一)菜北水利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该标段12月份检查1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严重问题进行整改,1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较重问题进行整改,船舶问题至本月仍未得到有效管控,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前期问题整改的验收把关不严谨。

(二)J002-1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第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监理。该标段现场安全管理有所松懈,需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三)J012-1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安徽省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该标段12月份检查2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参照较重问题进行整改,现场发现隐患条数较多,特别是设备安装及脚手架搭设,临边防护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